今年十月,我即将迎来自己二十五岁生日。我常常觉得活到七十五岁是个最好的寿命,所以我正好到了自己生命三分之一的阶段。一个女人,花季已过,青春正以加速度坠落,被深深爱过,也被深深伤害过。走了不少的路,很多是弯的。对人对世界都已经有了一套习惯的认知模式,也时常思考着需要由内到外地有所改变。
我最近经常失眠。脑子里时常放着自己主演的电影片段,05年我一个人提着大箱子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车到烟台上大学,07年我和陆洋在山东省大学生辩论赛上交换了写着电话号码的纸条,09年6月底大学毕业的我在一群朋友挥手中跟他坐上了发往他家乡的客车,10年1月我在机场哭得昏天黑地然后擦干眼泪扭头过了安检准备再也不回北方。
如果用一段话来描述我这些年的经历,我想应该这样说,我在最好的年纪最美的校园最有纪念意义的赛场上,遇见了最深最痛最纠葛的爱情。为此,做出了一连串疯狂的事情,同居,打胎,随他背井离乡,受尽婆婆挑剔,最后我们的爱情被判了死刑。
到今天,离开他一年半的时间。我坐在宽敞明亮的写字楼里,写着全英文的邮件,在自己的行程表上不断标注,7.15法国客户来访,10.9飞香港,11.1飞广州,大年初三飞法兰克福…或是,周二晚和一帮同事去酒吧喝酒,周五晚闺蜜小小到访要先预约个美容,周六中午去死党雷家里蹭饭。我的生活被安排的井井有条,心里也逐渐云淡风轻。
只是偶尔还是会回忆起,当初离开他时候那种绝望的心情。那意味着我之前多年的选择全部都是错误,我付出过的真心忍受过的委屈全部都付之一炬。那时候我觉得,我一辈子都原谅不了他。
后来我去过很多地方,武汉,北京,上海,最后我回了青岛。在现在这个公司已经呆了一年多,短期内也没打算离开。工作慢慢发展,朋友一直都在,同事们相处愉快,如果说什么事情欠缺,那就是我始终找不到另一个人来爱。
不敢说自己已经麻木,也不能说害怕再次被伤害,我只是觉得还没准备好。现在我开始像模像样地信奉一些东西,每天晚上看佛经入睡,吃素已经半年多。慢慢的,很多事情开始释怀,所以我突然萌生了把这段故事写出来的想法。
告诫年轻女孩子,有些事情要学会保留,要懂得自尊自爱,也告诉那些受过伤害的人,怎样灾后重建,怎样重新开始不一样的生活。更重要得是,所有的经历,好的坏的,都是人生在世的一种修行,心有无私坦荡,就无畏无惧。学会舍弃,懂得放下,一切都会尽善尽美。
接下来是我要讲述的,冗长的,关于爱和涅槃的故事。
07年,我大三。校辩论队主力一辩,经管学院辩论队队长。每天和几个队友每天紧锣密鼓备战10月底的山东省大学生辩论赛,想为自己几年的辩论生涯画一个圆满的句点。
9月的某个雨天,应邀去临校B大打友谊赛,也是省赛之前的切磋,互相摸底,了解下竞争对手的实力。那年省赛赛制很奇怪,3对3,上下半场双飞交换辩题。当时我们派了6个人,和B大打两场。我们校队的人本来就不多,没法保留实力,只能这些人都上,但是为了不让B大摸清我们的底气,提前都没准备,开场前20分钟才完成一辩陈词稿,前10分钟敲定攻辩两轮质询问题,3辩总结打算临场发挥去。可是B大作为辩论气愤浓厚的学校,浩浩荡荡的校队成员挤满了一个教室,而派出的人员却是几个老朽领着新手,真正省赛名单里的人都擦亮了眼睛掩藏在人群里,等着分析我们每个人的套路,恨不得一下子抓住我们的软肋。
当时我在场上忙着讽刺他们的老朽,顺带教训那些初生牛犊。陆洋就在场下观战,我不认识他,也没听说过他。后来回忆起这节,他说从来没见过那样一个姑娘,穿着快到膝盖的靴子,紧身牛仔裤搭花衬衫,披着一头卷发,推门进来之后就没正眼看过场下这些人,准备阶段还在和队友嘻嘻哈哈,可是站起来的每一秒钟都那么凌厉,杀人于无形,收尾都是看似礼貌却鬼邪的笑。
他说他一直站在14楼的窗边目送我们离开,目光始终锁定在我的背影上。那天下着雨,我的伞挡住了半个身子,却挡不住他的一见钟情。
后来他们开会总结的时候,他狠狠批评了那些队员,说你们成天训练还赶不上人家一个现场发挥,现在知道辩论不是靠行头不是靠背诵不是靠排场,靠的是气势是脑子是随机应变。末了,他说联系A大,下个月再打一场,我亲自上。
他说自己当时的过激批判,让很多小队员窃窃私语说陆洋师兄话里有话,莫非是看上那个学姐了吧。
十一期间,我那四个月的小贵宾狗妞妞不幸得了细小病毒,我天天观察记录她的症状,早上带她去宠物医院打吊瓶,晚上回家还得自己给她肌肉注射。可是她仍然不见起色,不吃不喝,便血,吐胆汁。我心急如焚,半夜以为她会死,经常醒来看着她迅速消瘦的小小身体掉眼泪。
于是和B大的第二场比赛我在毫无准备外加心情不佳的状态下,表现很差。当时我们为了练兵采取流动作战,我开场没有当一辩,而是去打二辩,下一场又换到三辩。我有注意到陆洋刚开始在一辩,和我没有正面交锋,下场他换到了二辩。后来他说特别想和我对上,所以攻辩出身的他要求去打一辩,看到我在二辩位置上十分诧异,后来换回二辩想着下半场可以交锋了,没想到我又去了三辩。十分郁闷。
那场赛后总结我们交流了很久,B大的队长总结说我们有失水准,貌似故意隐藏实力,这样不太尊重他们。我一听就火大了,失常的人是我,我自己知道但是不许别人说,隐藏实力这事更是他们臆造的,上回他们那架势才真是故意隐瞒呢。于是我现场把他给呛回去了,临走陆洋跑过来跟我说,别生气,他人就那样。我愣了一下,不明所以。然后我转过身看他们离开的身影,陆洋穿了条洗得发白的蓝色牛仔裤,一件白衬衫。一个十分自信的人。
回去路上,队友阿蒜和鱼都问我刚才那人跟我说什么了。我模糊回忆了一下,然后戏谑说,你们猜那人是不是对我有意思啊,不然干嘛莫名其妙跟我说这些。鱼说,他长得还蛮帅的,你桃花运不错啊。我们哈哈大笑。当时没想到我和他的故事这就拉开了序幕。
真正的故事发生在10月26号,为期三天的山东省大学生辩论赛开始。所有的学校的参赛队都穿的西装革履,踌躇满志地踏进赛场。每一个人都是你的对手。黑压压的人群里,瞥见山东B大的人,竟然有点熟识的温暖。上午第一场后休息,我和三辩软叔拖着凳子去走廊的拐角想安静地对一对稿子,结果竟然看见陆洋和他另外两个队友。礼貌的笑笑之后,我们各自忙碌着。突然,他走过来说借你手机用用,然后拨了一个号码,他还手机时候看我的眼神有些狡黠。我猜想他是拨了自己的电话。等到过了大概十分钟,第二场比赛刚开始了,他们对山东政法。他拉住我说,“一会我上场比赛,如果我赢了,你把你的电话号码告诉我好吗?”“那如果你输了,是不是轮到你把你的电话号码告诉我?”我笑了笑,跟他说“一会加油!”
后来我在场下坐着看他们唇枪舌战,指点江山。第一次认真看他,传说中他是B大近几年辩论界的天才人物,看来真的不假,即使换我跟他一对一自由辩论,我不定能赢。每个间隙,他会扫视场下,我有种他是在找我的感觉。后来结果不言而喻,他们完胜。我写了张纸条传给他,“看来机遇真的是给有准备的人的。136********。”
这种桥段只有在大学校园里才有,传纸条,留电话。然后开始短信来往,那三天里,有些怯怯的喜悦悄悄滋生,在人群里,明明有眼光触碰,他的注视毫不遮掩,而我却要浅尝辄止;其他人浑然不觉,我的队友与我朝夕相处,也不知道我们已经暗度陈仓。
一直到第三天上午,半决赛他们输掉,我们胜出。于是我们要和他们那场的赢家去争冠军。中午他约我出去吃饭,我们去了一个叫巴蜀布衣的川菜。他挺不开心,他们从一开始就冲着冠军来的。难过的时候想见我,我有一点感动。饭后他带我去他们学校的辩论训练教室,当初就是在那里见到我。他把他们为决赛准备的一沓厚厚的材料交给我,说希望能用得着。然后送我到门口坐公交,我上去后他跟我挥手再见;可是车门关上那一刹那,他跳了上来,说把我送回去。然后我们一直走到我们学校大学生活动中心楼下,我上楼去准备晚上的决赛,他转身回学校,准备争三四名的比赛。那时候,局势很清晰,他们一定是第三名,而我们不一定是第一。所以我的压力一度到了最大值。
那天我们五个人队友一直在紧张备战到晚上,晚饭都没吃,中途几个老师过来给我们战前动员。临出发去赛场前还下起了小雨,我们一路谈笑风生,内心都惴惴不安。赛前他短信我,说别紧张,一会我在场下看你比赛。我突然异常焦虑,一点都不希望他在场下影响我发挥。我说你千万别看我比赛,我会搞砸的。他答应不去看。可是真的一上场,我就发现他坐在人群里。我慌了,彻底慌了。上半场除了陈词和一辩小结,我在自由辩论阶段基本是废人。队友感觉到我的异常,还传纸条问我是不是不舒服。中场休息十分钟,我们在场外讨论,陆洋突然走过来当着所有人的面跟我吼,“杜静宜,你能不能站起来发言的时候把笔放下来!!”我们都愣了三秒,反应过来他已经走开了。后面大家说的话我一句没听进去,脑子嗡嗡的。下半场自然更加石化了。
比赛结束后有个观众提问环节,主席宣布规则的时候说不可以点名针对某位选手发问。那场的辩题是“情在理先还是理在情先”,轮到针对我们队提问的时候,陆洋站了起来,他说“我不针对某位选手提问,但是我想请反方的二辩三辩不要回答,请问,如果我说我爱上某个对方辩友,请问我该理智的控制还是勇敢的追求?”我傻了,所有人,场下的评委,观众,摄像机之外的人们,都能知道有个风头正盛的B大金牌二辩站在观众席中对A大一辩提出了这样一个话里有话的问题,所有人都齐刷刷地盯着我,等着看我的回答,我的心跳漏了几秒,然后我的队友软叔站起来说:“我替我方一辩回答这个问题….”答案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以一种蛮横霸道的方式侵入到我的生活里,而我,显然没有任何招架的能力。
最后我们以微弱的优势拿到了那届省赛的冠军,而陆洋当选全程最佳辩手。
散场后大家忙着拍照和互相留联系方式,山东政法队的女生冲上台对我说“我很喜欢你的风格,你要加油!”,也会有人在我们拍照留恋的时候过来跟我合影。后来我再看那些照片,我通通是表情僵硬的极不自然状态。我在过去的两年里,在辩论场上披荆斩棘,以为会在省赛上大放异彩,结果因为陆洋的出现,那个句号画的十分尴尬。
当晚,我早早回家郁闷去了。半夜收到他的短信,说“不要睡觉,等我!”凌晨,他让我去附近某条路上等他。那晚上有雾,路灯的光线很柔和,我穿着长毛衣,头发在脑后挽成一团,风把刘海吹到耳后,有些迷糊,又有些清醒。不久,他远远地从路的那头跑过来,冲到我面前一把将我抱起转圈,我没见过这阵势,很快就眩晕了,被放下来的时候已经站不稳,他顺势抱住我,心脏突突地跳动。很久,感觉真的很久,他放开我,但是牵起我的手,拉我向学校的里面走去。我们学校非常大,我们一路不说话,走了很远的路,我经历了几天的比赛,穿着高跟鞋站立了很久,已经疲惫不堪,走到一个大的足球场的入口的时候终于忍不住求他别走了,他说:“那你答应做我女朋友!”我摇头不语,他听我没反应,“那好,接着走,走到你答应为止!”他一使劲拽,我差点摔跤,他抱住我,斩钉截铁地说:“相信我,我一定会对你好!”我浑身放松下来,点点头,他摸摸我的脑袋,说咱们回去。
像所有大学的恋情一样,我们频繁约会,迅速堕入爱河。
我们学校分南北校区,北校区是中心,图书馆教学楼全部在此,南校区是新建的宿舍区,周围光秃秃的杂草地,除了每天早出晚归的学生,就是赤膊上阵的民工。南北之间公交车来往,试想一下每天从宿舍箭步如飞地狂奔200米挤到一片黑压压人群中,等待公交车的盛况。到了冬天,烟台是个阿蒜窝子,我们在寒风大阿蒜中都快冻成冰雕了,那个售票员拽的像258万似的17路公交才像喝醉了酒似的,一步三颠地晃过来。大二下学期我忙着辩论,动不动就要培训到晚上10点,经常赶不上最后一班开往南校的公交,而且传说南校那边晚归女生被民工强奸事件频发,于是我果断决定出去租房子。
我住在北校西门对面的万光小区,三室一厅的房子,我住了最小的一间,里面全部都是我收集的泰迪熊。并且我养了一只黑色的泰迪狗。就是前面生病被我救活那只。这个妞妞狗在今后的几年里始终陪伴我,见证我和陆洋的感情始末。
陆的学校离我们北校大概三站路,那时候他也住校外,从我家去他家绕小路然后上一个长长的楼梯大概需要20分钟,这趟路我们每天来来回回不知道要走多少遍。后来路边摆摊的,卖菜的,送水的都认识我们了。看着我爬楼梯就会说,“去找男朋友啊?”看着他下楼梯也会问,“又去见女朋友啊?”
他身材不错,浓眉大眼,穿白色的运动服,在阳光下熠熠生辉。那时候不管是清晨微雾,正午烈日,还是傍晚霞光,我们依偎在一起说笑,看着妞妞在草坪里欢快奔跑。最搞笑有次,我们走着走着,妞妞遇见一只猫,她仗着人势,冲人家交换,那猫已经竖起毛发和她对峙了,我们都叫她别惹猫,可是这家伙竟然冲过去,猫转身就跑,妞妞不顾我们的训斥撒开腿追啊,都跑出我们的视线范围了。猫比狗厉害多了,特别是妞妞那时候才6个月,就在我们忐忑不安中,看见远处跑来两个小黑点,定睛一看,妞妞同学亡命徒一样的被猫给追回来了。见到我们一个急刹车,惊魂未定。那猫也识趣的走开了。我们两个哈哈大笑,妞妞跑到我脚下连蹦带撒娇要我抱抱,我故意生气瞪着她,她搭耸着脑袋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哀怨声,陆乐不可支地把妞妞抱起来,然后搂着我,说两个小宝贝咱们去逛市场咯。
陆不太会做饭,手艺远远不及我。但是他说,男人一定要学会熬粥。所以他买了很多小米黑米薏米什么的,早上趁我还没醒,就提前两小时把米洗好,然后熬上。等我醒来,他去买一些油条咸菜之类,叮嘱我一定要吃早餐。
我从小不爱吃早餐,8岁去外地念书,我妈管不着我,所以养成了习惯。初三回到妈妈身边读书,屡教不改之后,我妈宴请我所有任课老师,请他们监督我。不过在那种白色恐怖之下,我仍然是不吃。
和陆在一起 ,我的胃彻底被温暖了。每天在各种爱心粥的香味中醒来是件多么美妙的事情啊。我跟小小炫耀说,男人会煮粥绝对是一种美德啊。
尽管现在,我还是不怎么吃早餐。或者强迫自己咽下那些面包牛奶然后胃里一顿难受。我怀念那些粥,和那些醒来和他一起吃早餐的时光。
不久之后,陆说半年没回家了,省赛一直忙,需要抽个周末回去看看。他走的那几天,我做了一件神奇的事情。
陆住的房子条件不好,洗手间都是水泥地面,潮湿阴冷,很脏。说实话不到万不得已我从不在那里上厕所。他们客厅就更脏了,简直是个开门见山的垃圾堆。各种杂物垃圾。正中间赫然放着一个洗衣机。还好陆洋的房间朝阳,这是唯一的优点。关于男生宿舍的种种不堪入目的凌乱,我就不用细细描述了。总之我看不惯他那生存条件已经很久了。
他走后我花了大半天去市里的沃尔玛潮湿采购,床单,桌布,帘子,柜子,地毯,墙纸,简易衣柜,情侣拖鞋,等等,我甚至还买了一个小太阳(学名电暖器)。然后我又花了大半天的时间,给他的房间来了个华丽变身。我把地上铺上彩色泡沫板,把床垫直接放上面设计成榻榻米,四周的墙全部贴上墙纸,其余地上铺上地毯,摆上小茶几和地垫。桌子铺上桌布,墙上挂上油画。帘子隔开了餐桌和床,划分了区间。把杂物都摆放整齐,脏的碗和衣服全都洗干净,简直焕然一新。最后组装衣柜的时候我已经饿得累的两眼昏花,只好打电话给鱼,求她人道主义援助下。鱼带了吃的给我,还有钳子等工具,帮着我三下两下一鼓作气把那个衣柜组装起来了。她说我简直是旷世好女人,谁娶回家谁受益终生。作为回报,我要负责教会她做几个拿手菜,因为她在马来西亚留学的男朋友很快放寒假来找她双宿双栖了。
第三天晚上,陆回来了。我故作神秘地让他闭着眼睛在门口站好。睁开眼那一刹那,他惊呼,天哪,这简直是个奇迹。(请大家不要联想动车追尾事件)
然后抱着在房间里旋转,像追上我的那天晚上一样。
后来他送了我个戒指,上面镶了一颗略显老气的蓝宝石。说实话我只喜欢自己18岁生日时候买的一个彩金的指环,但是我还是很开心地把那个戒指视若珍宝。第二天戴着去上课,小小和其他几个好友,把我的欣赏水准好一顿讽刺,但是我仍然自我欣赏陶醉着。后来那个戒指确实不方便,经常划伤不说,洗衣服总是忘了摘然后就得惊慌失措地找,征求了陆的意见后,我终于把它给阿蒜藏了。之后搬家丢失,但是那时已经不觉得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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