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会发这个帖是因为前几天在网上看到这样一句话,“人一生中至少要有两次冲动,一次为说走就走的旅行,一次为奋不顾身的爱情。”
让我想起了自己之前做的事情。
我当时不顾家里人的反对,独自一个人在喜欢的那个人的城市生活了将近一年时间。
他不知道有个我为了他来到了他的城市。
我们的城市距离是两千多公里。
心的距离估计是绕地球无数个圈的距离。
这一年我们没有任何交集。
其实我当初去的时候也没想太多,单纯只是想看看他生活的地方是个什么样的。
是什么样的城市造就了那样气质的他!?
当时只是想着跟他一起感受一下同样的气节变化,去品尝一下他经常吃的美食店,逛逛他经常去的大街小巷………
偶尔也会忍不住想想,什么时候会不会在某个地方跟他来个偶遇呢!?
嗬嗬嗬……
其实从头到尾,我根本就不想让他知道有个我喜欢他,因为我一直觉得暗恋他是我自己的事,跟他无关。
我从高中就喜欢他了,一直到大学的第四年。
当初觉得如果我来到他的城市就可以离他近一点。后来在那座城市生活了几个月之后我才发现,他还是他,我还是我,就算生活在一个地方,感受到的是同一个天气温度,看到的是同一个的景象,我们还是两个世界的人,穿越不了。
现在我回来了,去的时候是什么样,回来的时候还是什么样,没有任何东西因为我当初的决定而改变。
现在,感受过了,经历过了,可以为自己的那段时光画个句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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