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发帖,希望大家帮帮忙:我叫刘美玲,现年49岁。家住安徽省萧县刘套镇冯安行政村冯安村。丈夫早年病故。自己艰辛抚养两个儿子过活,儿子渐渐长大成人,为了给儿子建房娶妻却遭了滔天大祸。在我建房后的一家叫高世军,百般刁难,肆意进行破坏不许我建房。一、2010年夏天一个晚上8—9点钟,高带领3—4人跺开我家大门气势汹汹的恐吓我。二、2011年,高带人开车轧我家的豌豆。三、2012年3月,趁我施工之际带领一帮人强行撵走施工人员并进行恐吓。四、2013年10月25日中午,高又带两车人气势汹汹要扒我的地基并砸了我的压井、水缸、插座。五、2013年10月26日早上四点,高又带一帮人来到工地,手拿铁锹、铁棍、管钳、刀等凶器。抢了我的手机砸了我的柴油机、发电机电瓶车、搅拌机剪断地梁钢筋。六、2013年11月2日,高又在我建房地基后1.5米处挖了一个长各十几米深四米的大坑。综上所述,高世军欺人之甚可见,天理何在?我报了警〔10月25日刘套派出所〕中间多次到派出所追问结果,回答说:等评估结果下来再讲。派出所还有人说:你天天找烦死人〔不高兴〕。从报警到处理当事人〔拘留10天,赔偿1490元1〕整整40天。人是拘留了,可赔款至今无果?追问派出所回答:要到法院起诉才行。’’这就是我一个农村寡妇的遭遇,我到哪里去说理?天理何在?!法律何在?!包公何在?!刘美玲2014年1月6日